消防排烟风机认证代理-cccf消防检测认证代理
产品名称:消防排烟风机
样品数量:
1、与认证相关的检验,样品数量需符合认证机构相应的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要求;
2、型式检验,样品数量需符合检验依据产品标准要求;
3、委托检验,委托方依据检验项目要求确定。
注:电机额定功率≤300kW、轴流风机zui大通径(叶轮直径)≤3 .15m、加变径整体长度不超过6m、风机总重≤8t、介质温度≤280℃。
送检资料清单:
1. 结构图纸;
2. 产品特性文件;
3. 委托认证单元内的典型产品由具有计量认证(CMA)资质和实验室认可(CNAS)的实验室出具的,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检测报告原件,检测项目至少包括:空气动力性能(风量、风压(全压或静压)、效率)、噪声、振动。报告中需附有图纸、样品照片、性能曲线,应与本样机图纸保持一致。
4.铭牌标识照片电子版(按型号规格命名)。
5.特殊尺寸或结构的风机,企业提供转换接口需与检验部联系。(风机接口制作尺寸图见附件。)
注:请在下载专区送检随附资料中选择下载《接口示意图》、《关于消防排烟风机产品特性文件表和图纸中常见错误与注意事项》、《消防排烟风机图纸示例》、《消防排烟风机特性文件表填写示例》。
检验标准:XF 2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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